根据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的实施办法》[长组通(2013)6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在职教师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参与范围
全体在职教师党员都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与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
二、报到内容
1、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在职教师党员向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公开党员身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以党员身份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展示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2、自觉接受社区监督。在职教师党员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示范带动社区文明建设。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职教师党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安排的集中服务活动或自发开展灵活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年一般不少于2次。
三、报到方式
1、报到登记。在职教师党员于2013年10月20日前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的《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单》(附件1)和《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联系证》,完成进居住地社区的首次报到。报到之后居住地有异动的要在一个月内到新的社区报到;新党员要在入党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党员将社区党组织开具的《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回执单》(附件1第三联)交回本单位党总支。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统计汇总报到情况,并分别填报《长沙学院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登记表》(附件2)。
2、开展服务。在职教师党员根据社区党组织的安排和自身实际情况,主要利用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时间到社区参与服务活动。每次参与服务活动的情况,由社区党组织在《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联系证》上进行登记。
3、年度反馈。在职教师党员每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联系证》交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查验;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在职党员报到联系证上登记的参与社区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并报党委组织部汇总。针对联系服务群众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和在社区有不良表现的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年底向党委组织部反馈一次,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即时反馈。
四、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进社区后的要求和任务,做好本单位在职教师党员进社区报到的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好工作台账,党员首次报到的汇总情况,于11月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负责做好本单位在职教师党员进社区报到的组织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有序推进。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社区党组织要加强联动协作,定期研究解决在职教师党员进社区报到及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使在教师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真正成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附件:1、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单
2、长沙学院在职教师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