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党支部书记、委员暨科级干部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责任编辑:admin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工委《“不忘初心铸忠诚·牢记使命当先锋”党员集中轮训工作方案》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党支部书记、委员暨科级干部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6月8日至6月26日。

    二、培训地点

    校内。辅导报告、影像教学安排在致远楼学术报告厅和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主题研讨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确定地点。

    三、培训对象

    全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全体科级干部,在职教职工党员(含附中,已参加省、市集中轮训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除外)。

    四、班次安排

    1. 2018年党支部书记、委员暨科级干部培训班,与第一期党员集中轮训班合并进行。参训对象为全体党支部书记、委员,全体科级干部;机关党总支、后勤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外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与现教中心在职教职工党员。培训时间为6月8日(周五)、9日(周六)、12日(周二),共三天。6月8日上午10:00举行开班式。

    2.第二期党员集中轮训班。参训对象为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法学院、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体育教学部、附属中学在职教职工党员。培训时间为6月22日(周五)、23日(周六)、26日(周二),共三天。6月22日上午10:00举行开班式。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培训顺利进行。各总支(直属支部、附中党委)要保证参训人员按要求参加集中轮训,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天,做到全覆盖、无漏训。对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采取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进行补学。

    2.严格要求,自觉遵守纪律。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克服困难,妥善安排好各项事务。按时参加培训,自觉遵守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须书面提出,经二级党组织书记同意后,报党委组织统战部批准。

 

组织统战部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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