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长沙学院_长大党建

发布时间:2017-12-05 责任编辑:admin 

  长大组通〔2013〕5号

  各院系党总支: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经学校组织部研究,现就做好2013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建设教育强省实际,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2013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确处理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学生党员,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把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放在首位,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保持适当速度和规模,防止数量片面过快增长。根据近年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2013年度湖南省教育工委组织部为我校制定的新发展学生党员总量控制在548名以内(各院系党总支2013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见附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发展学生党员计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央新的精神,按照省、市组织部的要求,学校根据省教育工委下达的控制数对各院系党总支发展学生党员的控制数量已作出规划,各单位均不能突破。各党总支要按照计划控制数,认真研究制定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细化发展学生党员计划,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确保党员数量均衡发展。要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二)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工作程序发展党员,把那些真正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及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现象。要建立健全党员政审预审审批、教育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明确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等工作要求,确保新发展的党员符合程序要求、质量要求。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总支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三)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学生党员质量。坚持“早选苗、早培养”,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推荐制、培训制、审查制、票决制、公示制,以健全的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把广大优秀学生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进一步加强与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协同配合,认真做好“推优”工作。继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保证集中培训时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质量,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党总支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实行年度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实践经验,认真分析发展学生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培育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各院系党总支要于今年6月和12月,分别向党委组织部报告今年上半年和全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发展党员目标计划的具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附件:长沙学院2013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

  长沙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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