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工委通〔2012〕118号
各高校党委: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2011-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湘教工委通〔2010〕4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委党校承担干部培训情况和各高校干部送训情况,经研究,决定2013年在我委党校举办3期处级干部进修班(期号分别为第85、86、87期)和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期号为第11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训对象
1.处级干部进修班
参训人员应是各高校在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近两年内提拔的,没有经过党校培训的年轻干部优先考虑(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参训人员本科院校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正处级干部,高职、高专院校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1.处干班学习时间为两个月:
第85期处干班3月3日(星期日)报到,3月4日上课,4月28日结业;第86期处干班5月13日(星期一)报到,5月14日上课,7月12日结业;第87期处干班9月9日(星期一)报到,9月10日上课,11月8日结业。
2.中青班学习时间为三个月:
第11期中青班9月9日(星期一)报到,9月10日上课,12月6日结业。
3.学习地点:省委教育工委党校(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
三、主要学习内容
1.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党性修养及党的知识;
4.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建设;
5.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当代世界发展的有关知识;
6.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及管理研究;
7.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
8.异地教学(赴省外高校学习考察)。
四、经费安排
1.不收住宿费、学习资料费以及培训费,伙食费由学员自行承担,另处干班每人每期交学习考察费3500元,中青班每人交学习考察费4200元。学习考察费根据实际开支结算,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学员学习期间产生的其它费用如医药费、往返车旅费、伙食补贴等有关费用,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各高校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工委下达的培训计划尽快落实培训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期开班前1个星期将调训人员名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党校。
2.学员需按时报到,学习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必须请假时,一天以内由工委党校批准,一天以上由学校组织部门提出申请,报工委组织部批准。
3.参训学员名单上报后,如有变动,需于开班前及时向工委党校说明情况。
4.2013年全年度培训通知挂至教育工委党校网站,每期培训班不另行下发通知。教育工委党校网址:gwdx。hnedu。
联系电话:0731-82801802 0731-85522819(传真)
联 系 人:王青沅、陶惠施,电子邮箱:hnjygwdx@163。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
2.学员入学须知
3.参加本次培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4.学员登记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