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我校定于3月至5月由机电工程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生物工程与环境科学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中文与新闻传播系等五个系级分党校举办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教工和学生的报名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党校由主办系部负责各项办班事宜,其他系部务必做好联络、组织和管理等辅助工作。

二、每个系部成立一个学习小组,由各党总支指定组长,并向所在分党校提供联系方式。

三、请各系将本系学员教材及工本费(15元/人)交组织部并领取教材。

四、党校开课前,请各党总支组织学员认真学习《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守则》,并对本单位学员提出严格要求。

五、上课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分党校另行通知。

附件一:《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守则》

 

组织部    
2014年4月8日

 

附件一:

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努力使自己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校的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和作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自动关闭通讯工具,积极参加党校及小组开展的各项活动。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端正学习态度,实现角色转换,无论是学生、教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学员的身份参加学习,服从教学安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五、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敬教师,团结友爱,待人礼貌,尊重他人,互帮互学、取长补短。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爱护公共财物和教学设施,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环境卫生,损坏公物要赔偿。

七、各系小组长做好考勤记录,下课后将考勤表交到前面来。

八、严禁请他人代为听课,一经发现取消学员资格。

九、每次课将抽查部分同学上节课的作业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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