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责任编辑:admin
各系党总支:
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就2015年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各系党总支配合。具体步骤是:
1、应届毕业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交系党总支(3月25日前);
2、系党总支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组织部提出推荐对象(3月27日前);
3、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并提交党委组织部(3月31日前);
4、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认真核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4月2日前)。
二、选调程序中相关重要时间公布
(1)报名时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2)确认时间:3月31日9:00至4月4日17:00,登录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3)证书打印时间: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4月20日至4月24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 4月25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资格审查分别由高校和各市州组织部同时进行。考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报名材料负责。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拔工作。
附件:湖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
党委组织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