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责任编辑:admin 

  各系党总支:

  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就2015年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各系党总支配合。具体步骤是:

  1、应届毕业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交系党总支(3月25日前);

  2、系党总支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组织部提出推荐对象(3月27日前);

  3、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并提交党委组织部(3月31日前);

  4、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认真核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4月2日前)。

  二、选调程序中相关重要时间公布

  (1)报名时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2)确认时间:3月31日9:00至4月4日17:00,登录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3)证书打印时间: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4月20日至4月24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 4月25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资格审查分别由高校和各市州组织部同时进行。考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报名材料负责。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拔工作。

  附件:湖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

  党委组织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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