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责任编辑:admin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党委)

为切实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端正党员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9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党委)确定上报的2019年上半年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2019413日至426

三、培训地点 :致远楼学术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五、考核办法 :

本次培训采取培训出勤、学习笔记、撰写心得、分组讨论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评成绩由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总评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且结业考试卷面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培训出勤计20分,主要考察培训期间出勤及表现等情况,未经批假缺课1次取消发展对象资格,请假两次的需重新参加下一期学习,延缓发展。迟到、早退、玩手机、讲小话或其它违反课堂纪律的每次各扣5分,平时成绩低于10分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组织统战部根据每位学员的培训签到出勤情况计分。

参加实践教学计10分,撰写心得计10分,学习笔记计5分,分组讨论计5,此四项合计30分,由各总支负责组织评分。

结业考试计50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知识以及授课内容,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考试、阅卷。

六、有关要求

⒈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参培人数确定1名参培学员为组长,负责培训的相关工作,并于412日上午前将组长基本信息(系部、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和培训学员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组织统战部江艳老师处(一办公楼411室,联系电话84261327)。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能否接收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未取得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得接收为预备党员。

⒉ 每位学员要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上课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在指定座位就坐。培训期间不准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不得吸烟、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杂事。

⒊ 学员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生病等原因请假的,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党委组织统战部审批。

⒋ 每位学员必须带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培训,组织统战部将抽查学员身份,如请他人代课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学员资格,并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⒌ 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时间:42619:0020:30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附件2 2019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组长联系表

附件32019年上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心得体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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