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1 责任编辑:党委组织统战部  来源:党委组织统战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择优推荐、组织统战部考察、相关职能部门评选、党委会研究,确定土木工程学院叶翱、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李嘉玲两位同志为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31号—66日,如有意见,请于66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组织统战部。

 

 

 

组织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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